九江42岁助孕机构:怀孕期间女工的法律知识(附

admin 2024-01-07 09:54 浙江供卵

  I. 国家给予女工多少天的产假?

  根据国家主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间可以享受98天的带薪育儿假。

  关于女工职业安全和健康的特别规定

  第7条:女工有权享受98天的产假,包括产前15天;难产时可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时每多生一个孩子可增加15天产假。

  怀孕不到四个月流产的工人有权享受15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流产的工人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

  第八条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基金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支付。

  女职工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制度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女职工在哺乳一岁以下的婴儿时,雇主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命令其上夜班。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哺乳期职工在每日工作时间内有一小时的哺乳时间;职工生育一个以上子女的,每增加一个子女,应当提供每日一小时的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提供职工保健室、产房、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和哺乳方面的困难。

  二、企业中的工人有多少天的产假?

  法定产假为98天,分为两部分:产前15天和产后83天。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98天的生育假,其中15天可以在分娩前休;难产的,有15天的额外产假;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孩子有15天的额外产假。产假是指自然天数,而不是工作日"。

  产假的分类。

  1. 98天产假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中每多生一个孩子)。

  2.产前检查。雇员在怀孕期间,在医疗机构同意的工作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包括怀孕12周时的初次检查),算作工作时间。[有些公司把工作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算作病假和旷工,这有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作时间:对于怀孕七个月的工人,必须给予每天一小时的工作休息时间,并且不得命令其上夜班。

  4] 哺乳时间:在孩子出生后一周内,每天必须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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