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忘了承担风险,最新规定快来了解下吧!

admin 2022-09-30 10:15 浙江供卵费用

  网购一键下单,快递包裹堆积如山,很是方便。这是在说你吗?这种情况注意了,《民法通则》第608条规定:买受人违反约定未领取的,标的物有毁损的危险,损失由买受人违反约定承担。也就是说,自己没有在快递期间及时取件,导致快递物品损坏、丢失等,责任由自己承担。

  快递忘了承担风险,最新规定快来了解下吧!

  网友您好。

  自《民法通则》以来,《民法通则》还有一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货物并采取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即为交付时间。没有交付的货物毁坏和丢失的风险是不会转移的。送货是指我拿到快递后,没有放在菜鸟驿站。

  网友您好。

  虽然我不是民法老师,但也要说一下,这个引用的民法条文很不合适。

  首先,引用的文章是错误的。报道中引用的条款是作为买卖合同一方的买方的义务。但快递公司和收割机并不是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所以该条款根本无法适用。

  其次,快递公司与当事人属于广义上的运输合同,但与一般的运输合同不同。应适用《邮政法》及其衍生的附属规则。

  最后,除了适用法律外,对 "送达 "的解释也有待商榷,我付的邮费是送上门的。你把我放在邮筒里,严格来说,不符合 "送达 "的条件。

  个人意见,等你来讨论。

  网友。

  冒着忘记取快递的风险送快递,有没有觉得这句话挺有意思的。都送到了,怎么会忘记取呢?快递员敲门,你开门,快递员告诉你,快递到了请你签收,这样的快递肯定不会忘记拿。所以这里说的到,应该是指送到快递柜等收件点。

  送到快递点的情况就不多说了,如果你的收货地址是快递柜的代收点,那么自己忘记承担风险也没有问题。

  而现在大部分的情况是,快递员不愿意送上门,而是直接放在快递柜等代收点,你之所以知道你的快递 "到了 "是因为收到了取件码短信。这种情况下忘了取,而导致快递物品出现问题,风险自然不应该由收件人来承担才合理。

上一篇:患有腹部囊肿的人是否会发烧?为什么?
下一篇:浙江哪家医院的试管婴儿成功率最高? 与浙江的

猜你喜欢